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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周XX与上诉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二案。 由本所 汪庆丰 律师、 陆迦楠 律师代理的周XX与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二案,上诉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将于2019年11月27日15:00,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合并审理。 案情简介: 周XX向开平自然资源局提起两个信息公开,开平自然资源局收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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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王XX与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违法强拆,政府上诉一案。 由本所 汪庆丰 律师、 陆迦楠 律师代理的王XX诉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违法强拆一案,上诉人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将于2019年11月25号9:00,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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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河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 本所张凤宾律师、张亚丽实习律师代理的原告董先生诉被告河北省人民政府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系董常甫村村集体成员,通过与董常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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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行为案于河南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开庭 本所张凤宾律师、张悦实习律师代理的原告王先生诉被告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请求撤销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8:30在河南许昌 魏都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为河南省禹州市褚河乡枣王村人,因所在地涉及征收,为了解征收情况,原告向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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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案件一 2019年12月9日9点 郏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案由: 郏县人民法院审理郭建花行政强制一案 由楹庭律师事务所 汪庆丰 律师、 陆迦楠 律师 代理的郭建花诉郏县王集乡人民政府、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一案,本案将于2019年12月9号上午9时行政庭,在郏县人民法院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于2019年9月10日收到二被告联合作出的046号《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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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庭 拆迁律师 团9月底代理拆迁诉讼案件今结案,当事人拆迁赔偿提高1.5倍,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庭前和解,圆满解决双方纠纷! 办案律师张凤宾律师、张悦(实习)律师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在起诉之前,通过非诉协商谈判的手段,使案件圆满结案。委托楹庭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补偿! 一、基本案情和事实理由 该案件为辽宁省某市为了旅游开发需要进行征收拆迁工作,当事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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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楹庭企业 拆迁律师 团里代理的大型企业案件不在少数,涉及数亿、数十亿的也不在少数,也有台商等港澳台企业在华投资购地建设的企业,涉及开发建设、关停征收等相关问题,目前我们也看到一些台商企业在一些工业园区的企业面临被强拆等事件,在这里我们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代理过的一家台商企业的案例,如果你的企业也遇到类似的政企纠纷也可以进一步就个案进行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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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并对其进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作为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之一,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农村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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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行他字第23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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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李某某 【代理律所】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被告】 湖南省某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李某某拥有一套合法的宅基地及住宅,因修建二广高速路某路段需要对其所在村多户住宅(包含李某住宅在内)进行征收,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后宅基地安置补偿迟迟未完成,个人申请耕地建房,先需要将农用地向有关部门申请转换为建房用地,故其审批程序违法,不能达到给李某某